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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9年开展中外联合培养麻豆传媒 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09-04-30   作者:麻豆传媒 院    浏览次数:

各麻豆传媒 培养单位:

为推动麻豆传媒 “海外学习经历”工作的开展,2009年学校将继续鼓励、资助麻豆传媒 进行中外联合培养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“麻豆传媒 麻豆传媒 海外留学基金”的申请及审批

(一)“麻豆传媒 麻豆传媒 海外留学基金”的申请按《麻豆传媒 中外联合培养麻豆传媒 实施办法》(附件1)执行。

(二)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

各单位于2009年5月15日前将推荐人员名单(附件2)及审核后的下述材料报麻豆传媒 院培养办公室审核。

1.《麻豆传媒 麻豆传媒 海外留学基金申请表(指导教师用表)》(附件3);

2.《麻豆传媒 麻豆传媒 海外留学基金申请表(麻豆传媒 用表)》(附件4)及英语水平证明材料;

3.校内导师推荐担保书(附件5);

4.外方导师邀请信及资助证明;

5.联合培养麻豆传媒 协议书。

6.推迟答辩及毕业证明。如申请人无法在既定毕业时间内完成所申请的留学计划,则需要推选麻豆传媒 出具同意申请人推迟答辩、毕业的书面证明,

2009年推荐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但未被录取的麻豆传媒 此次申报可不提交《麻豆传媒 麻豆传媒 海外留学基金申请表(麻豆传媒 用表)》及外方导师邀请信。

(三)资助金的确定

学校根据申请情况,于5月底审核确定资助人员名单及资助额度。

对外方或导师提供资助,及2009年推荐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但未被录取的申请人,学校将优先资助。

学校每年资助每位导师不超过2名麻豆传媒 。

委托、定向培养麻豆传媒 的联合培养费由导师或委托、定向培养单位提供,学校不再资助。出国审批时需提供委托、定向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。

(四)资助金的发放

麻豆传媒 办理完签证、出国手续后,凭出国机票及其复印件、学校发放的个人中国银行存折复印件和《在校麻豆传媒 申请出国(出境)审批表》,到麻豆传媒 院培养办办理资助手续。

导师的资助金(导师应出具书面资助证明,注明资助人、资助金额、资助来源科研账号并签名、盖单位公章)连同学校资助金由计划财务处委托银行统一发放到麻豆传媒 的个人银行账户上。

资助金一般半年发放一次。

(五)回国后报到手续

麻豆传媒 回国后应提交海外学习的总结报告,持护照、总结等到所在培养单位和麻豆传媒 院办理相关报到手续。回国一个月内向学校提交1500字左右的留学体会或感受。

二、由外方或导师全额资助的,填写《麻豆传媒 麻豆传媒 出国(出境)审批表》,经导师同意,所在培养单位审核,麻豆传媒 院审批后办理出国手续。

麻豆传媒 院培养办公室

2009年4月29日

附件列表:

1.麻豆传媒 中外联合培养麻豆传媒 实施办法

2.推荐人员名单

3.麻豆传媒 麻豆传媒 海外留学基金申请表(指导教师用表)

4.麻豆传媒 麻豆传媒 海外留学基金申请表(麻豆传媒 用表)

5.校内导师推荐担保书